储户存款千里之外被盗取 法院判银行赔一半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09: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检察日报》报道西安一储户质疑银行保护公民存款财产安全不力,而将建设银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告上法庭。7月17日,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赔偿案终于尘埃落定,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银行方赔偿储户6万余元。

  2006年7月15日下午2时许,西安储户黄先生在建设银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取走2万元现金。次日中午,黄发现其所持有银行卡内的存款被盗取,随即报案。公安人员调查后发现,2006年7月15日下午4时29分,两名年轻男子竟持同一账号的银行卡,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肇庆市刷卡消费12.7万余元,购买了一批金首饰,消费单上签名为“陈东”;7月16日,该卡号又在肇庆市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分3次取走现金4600元(据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黄先生的卡被不法者仿冒,且泄露了密码)。

  事发后,黄以银行保护公民存款的安全措施不力为由将建行西安市支行北关分理处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承担损失。最终,西安中院二审判决,存款被盗储户和银行都有责任,判令银行储户各担一半损失,即银行应赔偿储户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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