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咖啡店女老板用月利15%诈骗2745万元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09: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 南昌市名典咖啡阳明路店女老板邵小兰,因诈骗金额高达2745万元,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近日记者采访了办案检察官,揭开了这起特大诈骗案的内幕。

  咖啡店女老板突然“蒸发”

  2006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南昌市某银行职工李某来到位于南昌市阳明路上的名典咖啡店吃午饭。以往殷勤相迎的咖啡店老板邵小兰,这次却没有出现。李某心里一沉,他担心发生携款潜逃这样的事情,因为他借给了她98万元,按照邵小兰的利息计算,应该还150万元。他拨打邵小兰的电话,但对方已经关机。

  邵小兰非法集资诈骗,终于东窗事发。2006年5月8日,银行职工李某、梁某等人带着同样借了钱给邵小兰的同事、朋友来到南昌市公安机关,反映邵小兰骗钱的情况,并要求公安机关将其缉拿归案。到2006年5月中旬,总共有58个受害者拿着邵小兰亲手写的借条,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其中就有38人是金融系统职工。

  金融专家被“月利15%”绊倒

  邵小兰在开办南昌市名典咖啡店之前,曾经在银行工作过。而随着办案人员深入地调查取证,邵小兰从58名受害者手中骗走2326.23万元的诈骗伎俩也大白天下。

  徐检察官告诉记者,从2002年名典咖啡阳明路店开张以来,附近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曾经的同事邵小兰的招呼下,经常光顾她的店,而邵小兰就借机大谈赚钱“秘籍”。2004年4月,邵小兰称她舅舅有个同学在外汇局当处长,并以手头资金不足无法炒美元为由向身为某银行办公室主任的金融专家梁某借钱,承诺以每月1%的利息和他们结算!梁某和办公室出纳王某两人第一次各借给邵小兰10万元。一个月后,邵小兰准时连本带息拿给王某、梁某11万元。之后王某、梁某和他们的同事也主动表示愿意将钱借给邵小兰。

  2005年,邵小兰对外称有朋友搞工程做,以高利率向梁某等人借钱,半年过后等梁找邵小兰还钱时,邵却称资金被套在工地上,又许诺从即日起利息的结算方式再次提高,以每月15%计算,就这样,金融专家也被邵小兰的高利率迷了心窍。

  从2004年到2006年4月,邵小兰以炒美元、做工程招投标、投资房地产等名义,以每月8%至15%和每日1%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诈骗,先后骗得闽某、梁某、虞某、王某等58人共计人民币2423.926万元,另有合同诈骗419.22万元。

  被判死缓巨骗自称罪有应得

  2006年4月,邵小兰携款潜逃。同年5月24日,邵小兰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5月10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邵小兰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将其移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7月12日,南昌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小兰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达到人民币274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当审判长宣判结束后,一直低着头的被告人邵小兰抬头时已经泪流满面。当审判长问她是否上诉时,邵小兰答道:我不上诉,我是罪有应得,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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