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山体滑坡遇难者每人将获18万元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10:00 云南日报
云南腾冲山体滑坡遇难者每人将获18万元补偿
7月19日,武警官兵在全力搜救被埋人员。

  昨日下午,记者从腾冲县“7·19”滑坡泥石流善后处理工作组获悉,遇难者的补偿标准已经出台: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性给予每名遇难者18万元的补偿。

  “7·19”滑坡泥石流的事发地属于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公司的施工工地,灾情发生后,补偿方案的拟定、上报审批、发放资金等工作就由槟榔江苏家河口电站“7·19”自然灾害遇难死者补偿工作小组负责。

  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保山市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进行综合测算后,确定一次性给予每名死难者直系亲属18万元补偿金,27名死难者的补偿总额将达527.8万元。

  其中,18万元补偿金的具体项目为:丧葬补助金8088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4704元,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107208元。遇难者行李损失费按实事求是并略高的原则综合测算为人均2000元。若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身有残疾,补偿额度将在18万元的基础上适度增加。

  同时,因泥石流导致卡车、挖掘机等专用机械的赔偿,也将由补偿工作小组与财产所有人协商确定。而遇难者生前的工资,将按照职工的劳动报酬据实结算。遇难者亲属在腾冲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也将由槟榔江水电开发公司和工程承建项目单位支付。

  请19日提供腾冲泥石流线索的杨女士到昆明市新闻路337号云南日报大楼314室领取线索费200元。

  雷 鸣崔 敏赵雪彪(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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