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心竖起租售古城院子广告遭质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10:01 云南日报
丽江市中心竖起租售古城院子广告遭质疑(图)
夸口广告就放在市中心

  市民质疑谁敢卖文化遗产原是广告夸大其词惹的祸

  核心速读

  “可租可售丽江古城里的十个院子”,这是最近在丽江城市中心出现的一显眼广告语,这引起了当地市民和游人的质疑。“这不是要卖掉丽江古城文化遗产吗?”此类内容夸大的广告牌,在当地人眼里,让丽江古城世界文化的保护蒙冤。

  市民:谁在卖古城十个院子

  “可租可售丽江古城里的十个院子”,这是丽江人和到丽江的游人众所目睹到的一块“广告”。15日,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市民给记者写信讲述了他的个人观点:丽江古城真的在卖十个院子吗?这让他和很多人为之痛心,不知这是由丽江哪级政府和哪个部门审核批准的?难道古城里的院子可以随意出售吗?

  管理局:4个月前已要求整改

  “我们在4月份就向该广告方提出了意见,并要求对此广告内容要求整改。”18日,丽江古城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说。同时,局长和仕勇介绍,广告内容是一家酒店发布的,“十个院子”实际上是酒店内的民族院落进行产权转让改革。和仕勇说,“可租可售丽江古城里的十个院子”的说法不仅不准确,而且也违背了古城保护的本质意义,存在严重误导。该广告在今年3月间出现后,管理局办公室就要求广告方立即整改,但到现在还是依然没动。

  关于该广告内容审批,古城管理局认为,虽然广告审批权限在工商部门,但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使用丽江古城标识、标志的,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授权,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而该广告也未向古城管理局报批过。

  工商涉嫌广告违法已立案

  丽江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说,工商部门已对此进行了立案。他们还在丽江机场和大丽公路等路段发现了4处类似的广告牌。其中两处该广告的制作方曾向工商局表示,他们作为丽江人,在制作广告后也发现内容不准确,曾向该广告商提出过,但一直没能得到对方的答复。对此误导广告,工商部门表示将严查,并及时消除对丽江古城保护的负面影响。

  人大应细化保护措施

  丽江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说:“在丽江古城的管理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是存在的。”就这则广告而言,该负责人认为,其内容的发布是与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相违背的,应立即纠正、拆除。据他介绍,有关丽江古城保护的一些问题在立法中还有待细化,有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协调处理。目前,丽江正在酝酿《丽江古城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拟上报工作。

 王 法 摄影报道 (春城晚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