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紧急通知防汛总动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0: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7月23日讯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20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记者从临沂市水文局获悉,自6月1日入汛以来,截止到7月18日,全市平均雨量337.6mm,较历年同期偏多36.2%,较去年同期偏多57.6%,临沂市已进入主汛期。汛期气温高、湿度大,雷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所有煤矿必须全面检修防洪设施以及排水系统,严格执行“大雨、暴雨期间停产撤人”的规定,大雨、暴雨期间,法人代表和矿长必须在岗。

  在交通领域汛期安全管理方面,各级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加强对重点水域、水上游乐设施、船舶的安全检查,确保水上

交通安全

  在城市防汛安全方面,各级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进一步提高排水能力,城市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完善汛期防汛应急预案,随时做好抢修抢险准备,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行。

  通知强调,各级安监、经贸、公安、交通、建设、水利、渔业、煤炭、教育、质监、农机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凡是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工作,实行单位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记者 张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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