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质疑 政府表示调控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2: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面对质疑政府表示调控有法可依
尽管出台了刚性的调控措施,南京的房价仍然在上涨。钱伟鑫 摄

  面对质疑,政府表示,调控有法可依

  调控楼市“新政”推出后,遭到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消极抵抗”。他们表面上积极配合,背地里却非常不满,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有开发商甚至预测:过分打压的结果,可能会导致南京房价在10月后报复性大幅反弹。

  开发商张先生对“新政”能否顺利执行表示怀疑。他说,“新政”面临的一个尴尬是,一手房价虽得到遏制,但是二手房价又起来了,有的区域的二手房价格比一手房还高,可谓“按下葫芦起来瓢”。

  有

开发商对政府核价等做法提出指责,张瑞忠解释说,江苏普通商品住房实施政府指导价,这是《江苏省定价目录》上规定的,这个定价目录是经省政府批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由省物价局下发的。

  他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等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南京市物价局负责人说,宏观调控是政府的职能,政府部门不能坐视房价过快上涨。他说,调控政策得到越来越多地产商的理解,他们已陆续执行“一套一价”和“明码标价”的规定。

  尽管不少人对南京房市“新政”前景并不看好,但张瑞忠表示,原则性的内容肯定会坚持,不会调整,“新政”会坚决推行下去。

  专家:关键在解决供需矛盾

  “太刚性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胡伟对南京的措施表示质疑。他说,房价上涨,政府当然要管,“但应该采用更科学的办法”。

  胡伟认为,关键要从解决供需矛盾入手。他提出,政府应该采取多元化的住房政策,住房的产权应该多样化,政府可以建一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鼓励单位筹资建一些住房出租给职工住。

  “南京市的这些调控举措治标不治本,管理成本很高,难有实效。”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印堃华说。他认为,调控房价,首先要调控地价。而调控地价,最重要的是扩大土地有效供给。“以前,地价只占房价的10%—15%,而现在有些城市,地价要占到50%以上。地价那么高,房价怎么可能低呢?”

  如何扩大土地有效供给呢?印堃华说,一是增加城市建成区的土地供给;二是加快旧区改造;三是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四是利用郊区非农建设用地。此外,在需求方面,应当抑制投机、投资需求,防止违规信贷资金进入房市。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提出,控制房价需要改变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对普通商品房的供地,应该把“价高者得”转变成“价优者得”,即“地价最高且房屋售价最低者得”。 本报记者 汪晓东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