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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安全3年监管缺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4:51 深圳商报
引言 前天,深圳又发生两起儿童溺水事件。一宗是当天下午4时许,8岁男童小伟在嘉洲豪苑游泳池旁玩耍时,被同龄的小伙伴推下溺水。幸运的是,他被仁爱医院的急救人员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 而这一天中午,福永桥头村的13岁少年,同样是和小伙伴出去玩,他却没能再走回家中,吃上母亲做的晚饭。这起事故今日本报有相关的报道。 目光再往前拉一天——7月21日晚上,又一个家庭的心被撕碎。12岁张姓小女孩子在福田御景华城小区内的游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 7月15日下午4时左右,还差两个月就满四岁的小奇,在自家小区南山缤纷假日游泳池游泳。下水后没多久,可爱的小奇便沉入水底,众人合力将小奇从池底救起并送往医院时,他的身体已经冰冷了。 7月8日上午,宝安区石岩街道料坑新村6公里以外铁岗水库发现两具男童尸体。这两名男童是背着父母,步行数公里来到水库玩耍,溺水身亡的…… 一朵朵还未来得及绽放的鲜花,就这么永远沉溺在水底,听到的是家人撕心裂肺的痛哭声看到的是家人那后悔而又绝望的眼神……这些悲剧,我们都应该牢记。 牢记,是希望悲剧不要再发生。 泳池安全3 年监管缺位 市人大代表呼吁泳池安全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大多数游泳池 救生人员不足 连续几日来,记者走访了福田区多个社区游泳池发现,多数游泳池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救生员。同时,救生员往往还兼做验票员,有救生员的甚至连换水、打扫等杂活也一并承包了。 家住福强路京隆苑的业主江先生给本报拨打热线电话,谈了他对社区游泳池管理的看法。他说,入夏后一天晚上,他到游泳池游泳。当时,游泳池里游泳的人不多,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工作人员一边引导来游泳的人将门票投放进票箱里,一边在泳池边来回走动,指导儿童池里的小孩学游泳。江先生说,假如那工作人员没有引导他交门票,他甚至不知道这人就是工作人员,也不清楚他是不是救生员。他强调,当时泳池里只有这一名工作人员。 下午,记者来到福田某小区游泳池,与正在室内纳凉的救生员攀谈起来。记者问他为什么不到池边巡逻,他回答说:“里面就这么几个人,反正在这也能看到,出不了事。太阳那么大,进来避避。”该小区管理处的负责人坦言,救生员的配置不符合有关标准。他向记者“诉苦”说,游泳池每个月的门票收入只有几千元。如果按照规定,需要聘请3~4名救生员,他们的薪资就和门票收入相当,这还没有算上换水、消毒、灯光等其它成本,经营者显然难以承受。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多数小区游泳池的救生员配备不足,达不到每250平方米水域至少配备一名救生员、每个人工泳池至少配备两名救生员的标准。 有救生员无证 让保安员代替 据了解,目前我市拥有救生员培训和发证资质的单位有两个,一个是市水上运动协会,一个是福田区水上运动协会。一个专业的救生员,必须经过游泳、潜水、水中救生等水中施救的专业技术的考核,还要通过陆上心肺功能复苏的培训和考核。一个救生员必须拥有两个证书,一是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救生员等级证书》、一个是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上岗证》。外来救生员按规定必须要到市水上运动协会进行换证,才能在深圳从事救生员工作。“可现在很多游泳池的救生员根本就没有上岗证,有的只是临时让保安员兼职。” 采访中,记者遇到了市游泳跳水馆业务部部长、国家级救生员李繁彪。他认为,虽然救生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但目前还没有成为一个受重视职业,特别是这个职业的季节性特别强,目前的待遇也不高,一些小区的游泳池都外包给个人,经营者只考虑节约成本,而在配备救生员上却舍不得花钱,因而救生员流失的情况也非常严重。今年夏天报名参加救生员培训的约有500人,远远超过年审的救生员,那些未来年审的都流失了。 段恒涛说,每年的四五两个月,市水上运动协会都要给全市的各游泳池发通知,要求他们派人前来参加救生员培训,但应者寥寥。“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只有考核和发证的权力,他们不来,我们也不能强迫人家来。”但段恒涛说,虽然游泳池他们无权管,但他们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游泳爱好者懂得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出现意外,知道游泳池的责任在哪里。 泳池安全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小区泳池接二连三发生孩童溺毙事件,这不得不让人对小区游泳池的管理格外关注。小区游泳池发生了意外事故应该由谁负责?游泳池是否有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小区泳池巡查与监督管理?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小区游泳池要正式开放,必须取得市工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在此之前,游泳池的经营方必须经过市体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市环保局的检查审批,并取得以上三个部门的有关批文才有可能申请营业执照。目前,市工商局不负责直接到小区泳池的查看工作,也不直接对小区的安全措施把关,这些工作都是由以上三个部门检查时直接负责。 昨天,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市体育局市场处贾兰处长。贾处长表示正在开会,且以“什么都不知道”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从市场处其他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今年5月份开始,体育局一直在草拟一份关于游泳池的管理办法,目前正交由市政府审批,如无意外近日内将正式启用。这份文件开始执行后,将由市体育局对各游泳池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审查,同时小区的管理也将由体育局来监督。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4年以前,小区开办游泳池确实需要经过市体育局的检查和审批。但自2004年深圳开始《行政许可法》后,体育局则不再负责小区游泳池的审查和监督。直到现在,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都处于真空状态,一直无人监管。 泳池管理条例 需要尽快出台 对于最近频频发生的小孩溺毙泳池的事件,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表示,这是让人非常悲伤的事情,他呼吁深圳市能制定有关泳池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有效监督各种泳池的管理。吴立民表示,他希望深圳市能制定泳池安全管理的相关条例,让市民到泳池游泳也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例如,小孩达不到一定年龄,应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进场游泳;达不到一定身高的小孩,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不能进池游泳等等。而泳池的管理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对进场游泳人员的安全负全责。除此之外,吴立民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泳池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并经常派人到泳池进行巡查,让泳池的管理更加规范。 市政协委员王蓉多年从事教育工作。对于最近接连发生的儿童溺水事件,她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王蓉介绍说,深圳的学校普遍强调安全教育,但频发的儿童溺水事件还是反映了其中存在的缺陷。譬如部分学校着重于防火、用电和交通安全,却忽视了水的安全问题。另外,家长监管的疏忽,也是造成儿童溺水的重要原因。溺水时间大多发生在学生放假时,就很能说明问题。从最近报道的几起案例看,儿童溺水时家长或者不在身边,或者根本就没注意到孩子出了状况。 王蓉认为,在安全教育上,光有学校是不行的,家长和社区也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譬如在游泳前,通过现场示范对儿童进行自救和急救教育,有多起溺水事件就能避免成为死亡事故。现在很多游泳池打着“社区”的旗号,但事实上仍是商业性质,安全不达标,但却节约了成本。她建议,应将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而不是发完许可证后就不闻不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