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重申 普通高中禁招借读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7:56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贾林娜】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接收借读生的通知》,禁止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和旁听生,市教委等部门将对高中学籍进行复核,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在近日的中招咨询中,一些学校承诺,被改制高中录取后,可以到其依托的公办学校借读;一些低分考生想在民办学校保留学籍,再到理想的学校借读等等。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市教委重申:各区县教育局都要认真贯彻七部委在《天津市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和旁听生。

  同时,坚决禁止改制学校、民办学校以承诺被录取的考生可到公办学校借读的非法手段招徕生源;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准为学生保留学籍,允许学生到他校借读,更不准收取保留学籍费。

  各纪检监察部门将配合招生部门加强招生监管,杜绝普通高中借读。市教委将严肃查处高中借读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招生学校除退人、退钱之外,还将承担违规招生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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