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1: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凌慧珊 通讯员 周伟良) 曾拉动珠三角经济发展的数万家加工贸易企业,在历经辉煌与繁华之后,遭遇数度政策收紧考验。为抑制贸易顺差过快增长,商务部、海关总署于日前联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新政当中,最让加工贸易企业难受的莫过于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收紧,因为此举抑制了企业的资金周转。

  企业资金周转受影响

  前不久,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实现贸易顺差1125.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3%。在这一数字的刺激下,政府出台进一步收紧加工贸易政策变得顺理成章。

  新政策在原有的限制类目录上新增了1853个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新政策将从8月23号正式实施。当中还规定,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的行业,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也就是说,企业在进口原料时,需要将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存入海关指定账户,待出口核销后,再拿回保证金。保证金则是根据企业信用级别收取进口料件应缴税款的50%或者100%。

  事实上,台账保证金并非新举,但此次新政上调了保证金的征收比例。有广州纺织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回忆,此前的台账保证金计收比例为20%~30%左右。实行保证金政策,意味着下半年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且面临极大的生存考验。业界普遍认为,此举抑制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流转。

  迫使企业向周边转移

  专家预期,一系列的加工贸易新政迫使企业往广东周边省市转移。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调整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施了差别政策: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而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如此安排主要是为了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

  港资企业运豪集团副总裁陈长有告诉时报记者,“我们考虑转移,目前已在湖南、江西等地区物色适合的地方”。事实上,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商会有关负责人近期带领会员企业,马不停蹄地跑遍8个省14个城市,考察投资环境。

  不过,与许多外商一样,陈长有同样担心,在三五七年之后,其他省市重复广东的发展道路,限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但没办法,能做几年就做几年”。

  不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认为,新政不会打击广东的加工贸易。他相信,今后国家还将陆续出台限制加工贸易的政策。

  陈长有告诉记者,目前已出台的政策尚可承受,大批中小企业可能遭淘汰。对未来政策走向的预期并不乐观。

  背景 新政策影响面广

  两成加工企业或减产

  作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一项措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近年来为管理层频频使用。加工贸易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珠三角地区,因此受到巨大震动。据了解,目前在全国的外商企业达85000家,港、澳约占46000家,台商约15000家,其对经济链的带动力量和影响都十分巨大。

  本月11日,由香港政府牵头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发表的研究报告就指出,倘若有关政策进一步收紧,甚至全面撤销相关税务优惠,1500家企业将因而停产,而有意停产或缩减生产规模的厂家更达1万,占珠三角港商21%。

  去年11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此次调整由于遭遇港企反对最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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