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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11个法规文件防范黑砖窑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2:0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太原7月24日电(记者 高山)7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出台11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法规和制度文件,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黑砖窑”事件的发生。 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指出,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黑砖窑”此类事件的发生,必须标本兼治,从多方面努力,全面改进和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以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落实,全面改进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为此,山西省政府决定,在地方税收留成中,省让出10个百分点,市让出10~15个百分点,留给县财政,增强县、乡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每年选聘几千名优秀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任职工作,改善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山西省政府制定的11项法规和制度文件,还包括以下内容: 全面加强农村劳动用工管理。明确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农村劳动用工的管理责任,充实加强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乡镇一级新增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村和企业增聘劳动保障监察联络员,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和暂住人口管理。通过精简各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和置换工勤人员编制,给每个乡镇派出所增加两三名警员,另给每个派出所增聘两名人口管理协管员,并在县区公安局、乡镇派出所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在暂住人口较多的社区、农村和企业聘信息员,全面提高暂住人口管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各级政府要落实省政府去年建立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12项社会救助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要改进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每个县均要建立社会救助站,认真负责地做好流浪儿童、严重智障伤残人员等收容救助工作,完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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