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高至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8:24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我省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 (担保)贷款额度将大幅提高,由原有人均2万元左右,提高至现在最高5万元。昨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 (担保)贷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享受财政贴息。

  鉴于原有的小额 (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窄、操作门槛高等问题,根据此次的新政策规定,我省凡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先的人均2万元左右提高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同时扩大贴息范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从原有微利37个项目,扩大到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所有合法经营项目。

  按照新政策,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统一还本付息方式,为更好地满足创业资金需要,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和计息方式由原先规定的由借贷双方商定,改为全部实行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不向借款人收取,由当地财政按季审核拨付给各经办金融机构。

  与此同时,还明确对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及其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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