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层创业可申请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8:24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近16万人,加上历年来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将全面兑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政策,包括代偿助学贷款,报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创业扶持等。

  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士说,我省将大力引导毕业生就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今后凡自愿到县级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小额担保贷款纳入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

  凡聘用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有关部门会将他们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对从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将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毕业生,今后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我省今年还将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见习期一般为3至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此外,今年我省将启动“一村(社区)一名大学毕业生”计划,即选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社区服务。各设区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选送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主干助理。到省级机关和中央在闽单位党员干部所驻村任村主干助理的毕业生,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所需费用将由省财政支付。

  此外,今年起省、市招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要面向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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