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选调110名毕业生到基层将享受公务员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11:39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今天从省人劳厅获悉,今年我省招考的974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包括了组织部门招考的110名选调生。据了解,选调生一经录用,将享受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

  据了解,此次选调生招考单位为省委组织部和海口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招考省乡镇选调生70名,考生为海南省生源,大学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以上的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海口市委组织部招考40名市乡镇选调生,考生须为海口市生源,同样是大学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以上的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此外,选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此次选调生的报名程序与其他

公务员岗位相同。笔试类别为乙类,笔试时间、内容与其他公务员岗位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省委组织部、海口市委组织部统一录用,选调生被录用分配到各市县后,再由各市县委组织部按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利于选调生成长的乡镇党政部门工作。被录用的选调生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一经录用,享受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登记为公务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和级别,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此外,2004届毕业生中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及2005、2006届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作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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