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两党达成十项共同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04:40 深圳特区报

  就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和保护大陆同胞在台合法权益等议题

  国共两党达成十项共同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张勇)中共中央台办与中国国民党大陆台商服务联系中心访问团25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了国共两党有关机构第三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会谈。

  会谈中,双方就两党有关机构进一步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和保护大陆同胞在台合法权益等议题,进行了认真磋商,达成以下共同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历次工作会谈达成的共同意见,确保两岸同胞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建设,继续健全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机制;积极开展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妥善解决台商因涉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及时通报问题、在案件侦查阶段亲属依法探视问题,建立通报机制,尽快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开展两岸合作打击犯罪工作;推动建立两岸电子信息产品认证认可交流合作机制;适时做好相关税制调整工作;大力推进两岸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推广对台商的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具体落实“双向合作、平等保护”原则,切实保护大陆同胞在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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