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干部带头创业不能拿国家的资金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11:58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陕西省咸阳市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规定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职工离岗创业,符合 条件经组织批准,可一次性经济补偿5到10万元。干部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

  看了咸阳市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的新闻,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的带头,而是带了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头。我们百姓都可 以白手起家创业,凭什么你们当干部的就可以拿国家的10万元资金干自己的事?本身国家干部去创业,就有更多可利用资源 。他们虽离职但系着“安全带”,完全有能力利用权力介入市场,事实上无异于“红顶商人”。还可能会给权力寻租、腐败提 供了土壤。机关干部可以在“下海”后回到机关,“下海”事实上不过是一种镀金,这样的干部特别是有实权的干部或在要害 部门的干部就会成为民企眼中的“香馍馍”。再说这一次性经济补偿的钱从哪里拿?我想咸阳市委书记和市长当然不会从个人 腰包里掏出来,只能从财政支出。而财政收入都是纳税人的钱,这些钱除了支付公务员工资、办公费用外,更多的应是用于公 共事业,为民服务。这种做法显然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

  干部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也就是说,这三年内下海创业的干部做着自家的事业,却照样拿着 纳税人的钱(工资),创业失败了,不要紧,回原机关工作;不愿回的3年内工资按原工资额的80%发放,创业成功了还可 以拿3年80%的工资。

公务员一边领工资,一边做生意,世界上不知哪个国家还有这等好事?

  这种“带头”的后果是恶劣的。百姓用自己的血汗钱创业,自然会知道珍惜,干部拿国家的钱创业,失败了不追责, 这是明摆着拿国家的钱去玩。既然20%以上的干部职工可离岗创业,说明公务员队伍浮肿,至少可以削减20%。为什么不 采取优胜劣汰,对一些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淘汰呢?如果这边拿工资,那边去创业,失败了又可回来工作,这就有依赖性。他们 势必会想,失败也没关系,钱是政府的,赔完了可回原单位继续吃皇粮。唯今之计,首先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简化和规范其 职能,让当官的不能再“混日子”,也不能利用非法手段捞取额外的好处。而不是让“下海”者拉住“安全带”不放,有朝一 日还能回来当“太平官”。如果是真正鼓励干部带头创业,就要斩断他们身后的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样才有利于他们去 创业。

  可以说,咸阳市的这种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早已落伍了,早在10多年前,很多地方就是这样的举措,但都不成功 。10多年前,我在县委机关工作时,县委县政府就号召我们下海创业,当时许多干部都下海创业了,成功的屈指可数,倒是 有几位有专长的干部提前退休退养了,这边领着80%的工资,那边拿着高薪。这种“双赢”的人是干部中的精英,政府流失 的是人才。

  公务员的本职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不能拿国家的钱与民争利。咸阳市的这种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的举措,我没 有看到什么希望,倒是看到国家资产严重流失和腐败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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