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就员工自缢发布声明 未解释自杀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12:43 新闻晚报

  □晚报实习生郑璜 昨天下午5时,华为就“员工自缢身亡事件”发表正式声明,对张锐在华为的工作情况作了介绍,同时公布了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根据国家社保法规,自杀身亡的员工除了由社保机构给予上年度城镇职业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深圳是8778元)作为丧葬金以外,不享受其他任何待遇。

  声明称,华为员工张锐(工号69016),男,年龄26岁,毕业于武汉大学,2007年5月11日加入华为。参加为期二周的新员工培训后,于2007年5月25日到华为供应链管理部报到,工作岗位为物料品质部元器件工程师,试用期期间无正式工作任务,主要是在导师指导下学习物料品质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张锐于华为公司工作期间,只有4天于晚上20:30左右离开公司,其他均为正常下班时间离开。

  该员工于7月17日通过导师请病假一天,7月18日上午又电话续请病假一天,当天被警方发现在某商业住宅小区自杀身亡。

  华为对张锐的离世表示极大惋惜,已依法为张锐缴纳了社保。据了解,截至目前,声明尚未对张锐自杀原因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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