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实施食品投诉先行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13:05 扬子晚报

  灌云县工商部门近日在该县集中销售食品的集贸市场,实行食品安全投诉先行赔偿制。

  据了解,食品安全投诉先行赔偿的具体做法是,经营者与消费者投诉站签订先行赔偿协议,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在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并经查实后,由消费者投诉站实施先行赔偿。这一举措的推出,有助于解决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维权中存在的“举证难、鉴定难、调处难、投诉难”等问题,防止经营者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现象的发生。

  “先行赔偿”制推出后,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一些还没有实行该制度的食品经营者因为受到消费者的冷落,主动找到工商部门,纷纷要求加入到“先行赔偿”的行列。(李 洋 张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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