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志愿服务条例立法草案起草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0:5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吴楚斌 郭军勉) 做志愿者时受到伤害的赔偿问题将有法可依。昨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即日起,团市委、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州律师协会受市人大委托,联合向社会公开招募10名法律专业志愿者参与《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稿)的起草工作。

  赵广军加入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已经10年。他告诉记者,他主要做青少年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其它一些志愿服务,有时难免碰到性格比较狂躁、心理存在障碍、具有攻击倾向的服务对象,自己曾差点被服务对象攻击受伤。

  1999年,广东省率先颁布了《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由于制订时间较早,受当时条件限制,该条例对许多事项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实际上很多问题出现了之后解决起来还是很难。

  刚刚通过“海选”当上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型活动部部长的香港某国际企业集团总裁惠先生在组织并参与一次志愿者活动后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很多人都把志愿者当成免费劳动力,随意使唤得不到尊重。调查显示,还是有不少人对志愿者还存有误解,近10%的志愿者曾经受到过误解或歧视。

  目前,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还不够,志愿服务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缺乏等,制约着志愿者行动的发展。要保证这项事业健康发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据悉,发动志愿者参与,公开招募法律专业人士做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立法起草工作,这是一个新的尝试。为了保证本次立法文本起草的质量,团市委邀请了有关领导、专家、律师作为顾问,并邀请广州律师协会作为联合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将从报名参选的法律专业人士中择优选择10名参与起草工作。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