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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院规定为亲人捐器官可获药物捐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6: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黎蘅)自今年5月1日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以来,亲属之间捐献器官的比例出现了可喜的增长。为了推动我国亲体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日前,卫生部与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了“2007中国亲体移植合作项目”,并向全国亲体移植受者赠送总价值超过720万元人民币的移植后常用药物。据悉,广州有多家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参加了该合作项目,凡是接受了亲属捐赠器官的患者,均可向所在医院申请这项资助。 据广东省器官移植学会常委、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科副主任陈立中教授表示:“活体亲体器官移植是今后器官移植的重要发展趋势,不但能够缓解器官供体不足,而且成功率高、效果好、费用低,给那些等待器官的患者带来新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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