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阳县50余名青少年性犯罪团伙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17:59 中国新闻周刊

  家庭监护缺位,学校教育疲软失效,公安部门监管不力

  公共文化消极堕落等多方原因,导致青少年的性犯罪,在这里一再发生

  ★ 本刊记者/蒋明倬

  一年多前,一名女孩子失踪,其父报案,在公安机关把离家千里之外被逼卖淫的她解救出来后,一个涉及50多名青少年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两年多的时间里,在安徽亳州市涡阳县波及的受害者多达40多人,绝大多数是未成年少女,她们被强奸、轮奸甚至被胁迫卖淫。

  犯罪者和受害者如此众多,持续时间如此之长,让人错愕不已。为什么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导致这种案件一再发生?

  近百名未成年人的残酷青春背后,是影影绰绰的小城市困顿、空虚的生活状态。

  “出事”那天

  陈月寒醒来,发现自己在宾馆房间里。天已经微微地明了,电视机开着,沙沙地响,头沉得厉害,浑身也没有一点力气。

  她是被占奇弄醒的。

  “我想反抗,但是没有一点力气,想喊也喊不出声音。”时隔一年,陈月寒向记者提起此事时,语气平静,她把自己陷在沙发里,目光里不再有愤怒,像是在讲别人的遭遇。

  陈月寒之前并不认识占奇。

  2005年12月,陈月寒还在上高一,一个星期天,晚八点五十分下了自习,陈月寒回家,走到邮电局附近,碰到邻居——大个子顺。大个子顺喊陈月寒去吃饭,说吃完了一起回家,他旁边还有另外一个男孩子,就是占奇。

  “我以为就是我们三个人,又有一个是我邻居,吃个饭而已,就答应了。”陈月寒说。

  三人一起上了的士,车上,占奇说,他帮人看场子,那边饭店里还有另外场子的几个人,要跟他谈判,让陈月寒跟他们喝酒,灌醉他们。陈月寒既然上了车,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跟着去。

  到了一家叫四海菜馆的饭店,已经有几个男孩子在那里,一进去就开始灌陈月寒酒,喝了两三杯,陈月寒借口出去吐酒,想走掉。占奇跟出来,又把她拉回去。

  之后,一拨一拨地又来了几个男孩子,继续灌陈月寒酒,等从饭店出来时,陈月寒觉得昏沉沉的,一头摔在饭店门口,什么也不知道了。

  中间,她昏昏沉沉醒来过一次,发现自己在宾馆里,占奇在强奸她,她浑身无力动弹,只能哭。

  陈月寒哭的声音很大,旅馆的服务员在外面喊,“让她小点声,别的客人都有意见了,再哭就把她弄走吧”。

  隔了一会,她又睡过去,再醒来时天亮了。

  她起来,说去上厕所,然后偷偷溜掉了。

  走出门,陈月寒特意回头看了看旅馆的名字——亿豪宾馆。在这个宾馆的对面,就是城南派出所。

  “我不想报案,报了案,书就没法读了。”从亿豪宾馆出来,陈月寒直接去学校上课。

  陈月寒的成绩一直处于中上,她所在的高中是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最好的中学,她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

  到了学校,陈月寒趴在桌子上又睡过去,直到班主任来,把她叫醒。老师发现她头发是乱的,神态也不正常,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出于对老师的信任,她如实讲了,老师问她要不要去公安局报案,“他问了我三四次,我拒绝了,还要他别跟我父母讲,因为我还想在学校里好好读书。”

  两天以后,陈月寒参加考试,还好,名次没有下降,还上升了五六名。

  “那天的事情,我只跟家人说是喝醉了酒,住在朋友家。”怕家人怀疑,陈月寒之后的学习更努力。

  强奸团伙竟持续两年

  一直到案发,警察找陈月寒做笔录,她才知道,当时那些男孩在她的酒里下了药。而直到现在,陈月寒都不知道,那天强奸她的还有另外两个人。

  更让陈月寒想不到的是,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和她有共同遭遇的女孩子竟然有40多人。她们很多都是通过熟人介绍,或者网友见面的方式,被男孩子约出来吃饭,然后因酒水或饮料里下了药,受到凌辱。

  “×××片或者××××片是他们最常用的,本来这类药物在

医院里也属于红处方药,这些男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亳州市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健说。

  被下了药以后,很快女孩子就失去知觉。因为被轮奸的部分未成年人还是处女,对性知识了解很少,有几个女孩在宾馆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疼,下体疼,以为是喝多酒了不舒服而已,这是一部分人没有及时报案的原因。

  另外一些女孩子,被骗到旅社或者洗浴中心,因为当时神智清醒,男孩子通常用殴打和恐吓的方式逼迫其就范,她们绝大多数也没有报案。

  在受侵犯的40多个女孩子中,只有一人曾经到公安局报案。

  2005年9月28日,一个女孩在亿豪旅馆内被四个男孩轮奸,之后立即在母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可惜,并没有引起公安局的重视。这是受害人数进一步增多的原因之一。

  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女孩子被凌辱后,被胁迫在当地或外地卖淫。甚至从一开始,作案人凌辱女孩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胁迫其卖淫。

  根据团伙内的一个人供述,因为直接拉女孩子去卖淫,她们肯定不同意,如果先将其轮奸,再胁迫她们要容易的多。

  一个年龄13岁的女孩子阳阳被骗到“舒安”旅社,遭毒打后被轮奸。不久,毒打她的团伙中的一个女孩赵秀秀去找阳阳,说让帮赵秀秀一个忙,“之后你有什么事情我就罩着你”。阳阳答应了,向一45岁叫史峰的男子卖淫,所得的100元钱交给了赵秀秀。

  直到2006年4月,安徽省涡阳县城关镇一名父亲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年仅13岁的女儿被骗到外地强迫卖淫,去向不明。公安机关才开始侦破工作,找到了女孩,并将犯罪团伙成员抓获。

  经查明,目前抓获归案的41人均为青少年,犯罪时年龄最大的仅20岁,最小的仅13岁,有几个还是在校学生,目前未归案的在逃人员还有近10人。

  男孩有罪,女孩也有责任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这么多女孩子,人家让去喝酒就喝酒,让去洗浴中心就跟着去洗浴中心,让去宾馆就跟着去宾馆,她们本身行为是不是太随意了呢?”

  在记者接触的办理本案的法官和律师中,几乎每个人都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他们在同情多数受害人遭遇的同时,也认为一些女孩子明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在受侵害时,有的女孩子激烈反抗,有的痛哭,有的求饶,虽然这样的女孩子占多数,但在之前,确实很多人轻易地就跟陌生的男孩子去练歌房、洗浴中心、小旅社等地。

  “我在法庭上讲了这个观点,作为被害人也有一定责任,她们回家一不告诉父母,二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且,下次侵犯过她的人喊她,她居然还来。”本案一个被告人的律师说。

  有个叫谢圆圆的女孩子,第一次被人轮奸了。隔了一两天,侵犯她的男孩子打车去找她,她家在涡阳县的一个镇上开着小卖铺,当时家里有很多人,但她还是跟着几个男孩走了,结果又被轮奸。

  “女孩子的行为,也直接影响了男孩子犯罪行为的扩大,这个她们是有责任的。”这位律师说。

  有些女孩子,最初在宾馆被强奸了,然后还不走,跟着男孩子继续住在宾馆里,还一起出去吃吃喝喝,很多人发展成了男孩子的女朋友。虽然这样的行为最终法庭没有认定为强奸,但是,也部分反映出女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

  “有些女孩子是以跟混混交朋友为荣的,出去还跟别人宣扬,某某是我男友,认为这样就有人罩着了。”当地一位年轻人告诉记者,“这个案子里的周振生,同时就有十几个女朋友”。

  这种大规模轮奸案件的产生,与当地的亚文化和风气有直接关系。

  “主要是受网络影响,性观念很开放,网友见一面就上床的事情很常见。”在十五岁以后,如果男孩女孩子谈恋爱,发生性关系的占绝大多数,“我接触的人中甚至十个中有十个都是这样的。”涡阳一中的一位高二学生告诉记者。

  对性随意的态度,也造成了性侵害的增加。“他们虽然也知道这是犯罪,但是根本没意识到有这么严重,就觉得是玩玩”,亳州市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健说。

  青春发育期的孩子本身就对性充满了好奇,也容易互相影响,一旦有人学坏,其他人也很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青少年团伙犯罪一般都会有一种社会心理效应,引起相加效应,产生责任扩散的心理——认为大家都这样,所以我这么做也无所谓。”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罗大华这样分析。

  第一起轮奸案发生之后,两年内50多起案件发生,每个案件人员都不同,但是案件之间又互相之间有交叉,这种“大家都这样”的心理起了很大的波及作用。

  此外,罗大华分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还容易形成一种相乘效应——要逞英雄,显本事,要在团伙中戳得住。

  在此案中这种特点也表现明显,一般性犯罪,都是犯罪者有生理需求,而这个团伙中的数起案件,一些犯罪少年,就是因为别人做了,自己也要跟着,甚至是一种游戏的态度,他们在确定轮奸的先后顺序时,甚至用抓阄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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