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拟上调居民排污费 涨幅达16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8日09: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居民“排污费”上调理由——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太大

  7月13日,南昌市民还没有从肉蛋油等食品涨价的压力中缓过气来,一场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价格听证会就像石头砸进了油锅里,激起沸声一片——南昌市拟对每户居民的“排污费”进行大幅度上调,每吨水提高0.36元,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22元调整为0.58元,上调幅度达163%。如此一来,南昌市民的生活用水价格将从目前的每吨1.1元提高至每吨1.46元。

  水价涉及千家万户。家住南昌市花园角街道某单位宿舍的退休职工张先生算了一笔账,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按照每人每月平均用水8吨计算,每年人均将多支出34.56元,他家4口人一年就要多付138.24元。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据了解,南昌市政部门提出的调价理由是,2006年,南昌市在污水处理方面的资金缺口为1833万元。

  南昌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李云峰说:“现在南昌市污水处理已经严重收支不平衡,去年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5984万元,而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7817万元,资金缺口1833万元,原因就是污水处理费标准过低。随着南昌市象湖、红谷滩污水处理厂今年投入运行,2008年城市污水处理费用缺口将增大到9066万元。”

  该负责人称,水价机制不合理,水价偏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该多收重罚——高污染行业却受“宽大对待”?

  由于“排污费”一直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此次大幅度上调“排污费”被市民认为是“水价上涨”的托辞。市民们普遍反映强烈的是,对排污量大的企业、酒店、饭馆、娱乐业并没有出台严厉的整治措施。

  根据南昌市市政公用局提出的调价申请,工业、经营、基建和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35元上调为0.71元,上调幅度为102%。

  本应该多收重罚的高污染行业“排污费”居然受到“宽大对待”,不能和普通老百姓一视同仁,难怪有人质疑这样的做法:是限制老百姓用水,还是鼓励酒店浴场排污?

  一位在沿江路经营娱乐业的个体老板对“排污费”上涨不屑一顾:“一点点‘排污费’算什哩?他收费,我排污,巴不得。”

  以“内四湖”、“外四湖”著称的南昌市面临着治污的严峻考验。

  记者驱车来到艾溪湖,只见水体质量已受到严重污染,臭气扑鼻。由于受昌东地区生活饮水、工业废水等影响,该水域污染日趋严重。

  穿城而过的玉带河和抚河也发现局部水域污染严重。尽管南昌市从2006年8月起,就投资1800多万元对抚河故道进行了截污工程改造,但仍然难以完全治理河道的污染。

  对此,南昌市政府认为,若不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就会给市财政造成过大的压力,势必会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上调是大势所趋——市民担心生活成本越来越高

  记者就“排污费”上涨一事采访了江西省发改委某负责人,该负责人没有明确表示态度。他认为,“排污费”上调是大势所趋,但上调幅度有多大,会充分考虑群众的心理和生活承受能力,根据国家“保本微利”的政策,南昌市每吨水“排污费”提高到0.58元应该还是符合政策的。

  南昌市有关人士也表示,将对听证会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出调价方案报政府批准,至于“排污费”上调多少,什么时候上调,要听政府的。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南昌市民之所以对“排污费”上涨反响强烈,一是拟调价的时机不对,肉蛋油米面等价格仍然在不断上涨之中,政府多次表示要严格控制物价的上涨,但收效甚微,此时,水价又要上涨,自然引起市民情绪的反弹;二是市民担心随着“排污费”的提高,其他费用也会搭车上涨。如此下去,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将会越来越高。

  一位市民打电话给“民声通道”表示:“听证会不能成为政府价格预涨的信号,要真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什么政府限价这么难,涨价却轻而易举?”

  据了解,江西省11个设区市的政府都在密切关注南昌市的“排污费”上涨结果。一旦南昌市的水价上涨,不排除引发全省性的水价上涨的可能。

  听证会上的不同声音

  -本报记者 赵翔

  7月13日的“排污费”听证会在市民中引起一片怨声。他们普遍认为调整幅度过大,直接造成了生活成本的上升。

  一位70多岁的退休干部说:“不听不涨,一听就涨。听证会成了政府涨价的新闻发布会。”一些市民说,听证代表都是有关部门指派,或经过严格挑选的。

  据了解,由南昌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的此次听证会共有代表25名,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代表以及相关方面专家、学者等组成。此外,还包括没有话语权的旁听代表10名。

  由于南昌市的污水处理费捆绑在自来水费中收取,虽然听证只涉及污水处理费部分,但仍然造成自来水费大幅度上调。

  来自南昌市水利局的代表张晓明表示,适度上调污水处理费是可以的,但提出的调价幅度过大。可以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污水处理成本,不应该完全由市民来负担。

  消协代表董玲认为,居民用水只应微调,而企事业单位用水应上调,因为居民用水更注重节约,单位用水浪费较大。对居民应采取阶梯式的收费方式,即超出范围的加收污水处理费,受限制企业与重污染企业应加收。

  广润门街道的居民代表则认为,南昌市居民总体收入并不高,大幅度提高水价将给低收入困难群体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有代表颇有怨言地提出,市民已经交了排污费,就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有关部门应该对群众有个保障承诺,一旦发生城市水污染,就应该对市民进行经济赔偿,不能一边收费,一边照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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