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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将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9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东莞讯 (记者 韩治华 实习生 李淳芳 通讯员 阎海滨)从2007年8月15日起,东莞全市范围内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昨日,东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一决定。 东莞市政府专门发布文件,将此相决定向全市通告,违反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昨日,东莞市政府发布今年86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2007年8月15日起,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使。 曾以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前东莞市政府曾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是否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的问题,通过网络、电话、信函以及发放万份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市政府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不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的意见,并将此意见上报省政府。 最近,省政府也正式批复东莞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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