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试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16: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记者日前从东莞市劳动局获悉,东莞市拟立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计划以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主攻方向,逐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了解,1994年,东莞市有了第一份企业集体劳动合同,1996年《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的推行东莞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并于2004年实施《集体合同规定》。到目前为止,东莞市在集体协商基础上已签订社区(村)区域性集体合同515份,涉及企业1.69万家,覆盖职工208.19万人;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18份,涉及企业900多家,职工80.36万人,1.76万家各类企业签订企业集体合同,覆盖职工约188万人。

  近日在

东莞召开的全省劳动工资工作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要求,今年下半年,全省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动各类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到2008年底,全省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制率达到60%。东莞市劳动局表示,面对近年来东莞市劳动争议日益增多的局面,推行劳资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集体合同,能有效解决劳资矛盾。东莞市也将选择一批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基础扎实的企业,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由此逐步开展工作。

  据东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在镇(街)和社区(村)分布的企业,它们大部分具有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工会力量薄弱等特点,这部分企业自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难度很大。针对这种现状,劳动部门计划将以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主攻方向,逐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东莞的集体协商多为区域性和企业内进行,一般来说,区域内各行业工资水平、劳动条件等差异大,很难统一协商为一个具体标准。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掌握资料,可以更好地集中专家的力量研究分析、提出协商方案,有利于提高劳方的整体力量,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和效果。”这位负责人表示,政府提供立法和担任裁判,由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谈判,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因此,培育和建立健全东莞市行业协会以及行业工会,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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