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中暑苗头发布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13: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

  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昨天联合发布《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预案》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将高温中暑气象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预警也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预警(红色预警)、二级预警(橙色预警)、三级预警(黄色预警)、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预案》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须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控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J146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