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司:两年内推出新闻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18:06 人民网

  7月27日下午14:30,中国记协国内部和中华新闻传媒网联合举办第九期网上沙龙直播,主题为“从《纸做的包子》看新闻采编权的规范与保障”。到会嘉宾将就如何完善当前新闻媒体的临时用工制度,把好进口关;如何完善当前新闻媒体的稿件采集制度,把好来源关;如何完善当前新闻稿件编辑审核刊播制度,把好刊播关等问题展开讨论。以下是新闻出版总署报刊管理司报纸处副处长农涛讲话摘要:

  这次的《纸做的包子》的事件,在新闻媒体中在编不在编,临时还是什么情况的用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我们要求在编以外的人员不能要求他做聘任,说实话,临时人员要有一个说法。我理解聘任不能算是临时人员,它是正式的用工制度,有契约。

  我们的用工制度,一部分是在编人员,另外一部分是聘任人员,一定要有聘任合同。如果连单位都不承认你是员工的情况下,再发记者证这是不可能的。从用工制度上来说我们确实要逐步进行规范,这几年报刊单位也一直强调用工制度。是聘任人员必须要把你和单位的合同进行备案,留复印件。

  关于培训的事情,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和其他各个部门一起共同对新闻媒体进行了培训工作。现在的工作我们考虑还是一个执业资格准入的过渡阶段,这几年我们一直在进行这项工作。最近有一个好消息,我们和人事部重新商讨怎么建立新闻的从业人员的资格制度,这个制度应该说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特殊情况,用工的情况建立起来的,否则没有一个从业人员的标准将会出现一些问题。

  我们的方案已经拿出来,希望能够在今明两年推出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这个制度是衡量你做编辑、记者、采编工作的基本门槛,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更方便于我们今后对有不良记录、违纪违规人员的掌握和处理。现在往往是这些临时人员在这家媒体做完以后,被媒体、报社的人发现了,发现之后把他辞退。这个人用工时就没有记录,走的时候也没有记录,所以他的行为并没有被记录下来,也没有人去监督。

  从2003年开始,领了记者证的人如果出了问题,我们可以吊销他的记者证,他不能再从事新闻采编的岗位和工作。如果是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则终身不能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但还有更大的范围我们没有掌握,比如这次《纸做的包子》涉及到的人员,他是从事这个领域的工作的,但没有一个档案去记录,这是目前的一个缺陷。我们将推出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把所有人员档案通过数据库实现对他基本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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