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终于出手反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03:00 海峡都市报

  N海潮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再爆检察官侦讯笔录争议。马英九7月31日当庭指称侯宽仁检察官对特别费案第一次讯问笔录“断章取义”。

  马英九直指,该次讯问他并没承认特别费是公款,笔录却记载他已承认,并写他认知特别费是公款,“这非常不公平”。马英九强调,希望合议庭能把第一次检察官侦讯笔录看清楚,“不要像检察官只提出几句话来,就作为我对特别费性质的看法,那是检察官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马英九说,他当时向检察官表示,“我们老老实实依据法令在做,却被当作贪污”,“当时我的意见是,如果你把它当作公款,就应该要记账,记了账,才知道有剩余要缴回多少,不能在制度没有改变前,就把特别费当作公款,不能说我们当私款用了几十年,突然检察官说这是公款,剩余就要缴回,这是十分不公平的。”

  法官又问,“你那次应讯时说,特别费不是薪水的一部分,是否你认为是公款,检察官才这样写?”马说,他当时确曾说特别费不是薪水,“但我没说是公款,我的意思是指实质补贴”。实质补贴和薪水的差别在于薪水要缴税,薪水之外还有其它包含实质补贴的非薪资所得,如演讲、稿费等。

  至于公诉检察官增列论罪法条,将“公务背信罪”纳入,马英九表示,对这案件不会有影响。他从事公务可说是清廉自持、奉公守法,却被以涉嫌贪污起诉,对他来说比失去生命还痛苦,对这样的起诉是完全无法接受的,只能用“痛心疾首”四个字来形容,过去四个多月非常积极冷静准备诉讼,为清白做最大奋斗。

  庭讯最后

  检方搞突然袭击

  马英九台北市长特别费案,7月31日进行最后言词辩论程序,公诉检察官却临时提出包括55年前就存在的所谓八项“新证据”,检方突如其来的动作,辩护律师团强烈抨击检方一而再、再而三突袭被告,审判长也说“今天都要言词辩论终结,检察官你们这样子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律师团说,公诉检察官提出的1952年“总预算岁出审查报告”有关特别费的说明证据,当时马英九才两岁怎么知道。公诉检察官所提出的,如何能期待非特别费专家的被告马英九能了解那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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