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问楼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10:11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沈辽中路33号自1992年建成以来,至今无人居住,空置多年的楼房也成为鬼楼谣言的最好载体。尽管屡经媒体报道,但这座楼到底归谁仍然成谜。南方周末记者专门为此走访了有关部门,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记者在询问时尽量避开“鬼楼”称呼,但仍能分明感到受访者对此楼的敏感,避之唯恐不及。

  据31号楼多名住户介绍,去年3月份,铁西区曾组织有关部门研究31号楼和33号的动迁事谊,有自称区房产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曾长期在此摸底调查。

  7月17日,记者来到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局咨询此事,一楼办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称对此并不知情,建议记者到区房产局咨询。记者遂来到铁西区房产局。该局办公室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称,沈辽中路31号和33号楼并不属区房产局管理范围。房产局也没有对此楼进行调查摸底。对于“鬼楼传闻”,李先生本人也听说过,但房产局没有辟谣的功能和义务。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去年3月1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曾贴出一份《紧急通告》,通告称沈辽中路31号和33号商住楼经查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物”,“决定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对两座建筑物有处置权的公民或单位办理登记。联系人为“张福”。

  7月20日,本报记者手持这份通告找到城管局铁西分局,该局党委办公室一位赵姓负责人承认通告是以该局名义所发,但对动迁一事却并不知情,张福也并非该局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到区拆迁办公室问。铁西区拆迁办公室孙主任则说,他确实在区有关会议上听到“鬼楼”动迁消息,但此事后因故暂停。拆迁办是拆迁实施单位,决定是否动迁在区城建局,遂推荐记者找负责主抓动迁事务的区城建局李副局长。

  城建局李副局长面对不期而来的本报记者,表示对鬼楼动迁也仅仅是知道而已,城建局并没有介入,据她了解,此事具体是由区房产局负责,建议记者到房产局了解。

  7月23日,记者再次来到铁西区房产局,得知“张福”正是该局工作人员。他对本报记者称,去年区里确实一度打算对那两座楼进行动迁,但调查摸底时发现,两座楼都有产权单位,31号楼还都住了人,动迁也就没能启动。至于33号楼的产权,张福称归三家单位,分别是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沈阳市木材公司和一家供暖公司。

  张福的说法与前文记者所采访31号楼旅馆老板老黄的说法吻合。

  记者遂按张福说法找到兴业银行,结果该行办公室一位于姓工作人员对此深感诧异,称自己就住在“鬼楼”附近,从未听说过这楼跟该行有任何关系。“兴业银行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不良资产。”对于铁西区房产局有人认为此楼归该银行的说法,她表出明显的愤怒。“必要的话将采取法律措施”。

  记者又通过114电话查询到沈阳市木材总公司,结果电话打过去,对方称这里已经不是木材公司。变成了“沈阳市物资租赁公司”。记者到该公司咨询,被告知木材公司至少三年前就搬走了,现在是否存在还不知道。

  问了一圈下来,33号楼到底是“无人认领”。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