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药监局向购买假药消费者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12:46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8月2日电 (记者 代群) 8月1日,一王姓消费者从安徽省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了退付款。这是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买假药先行退款”以来,办结的首例先行退付款案。

  今年5月21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承诺,消费者凡在安徽省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到假劣药品,可在1个月内携带所购药品的票据、病历原件及其复印件、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向购药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经查实后,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消费者先行退付购药款。

  7月15日,

芜湖市王姓消费者在该市中山大药房,花25元买了1瓶镇痛片后怀疑是假药,于8月1日到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咨询。药品稽查人员在确认是假药后,随即指导其按相关程序提出了“购买假药先行退付”申请。不到1个小时,该消费者当场领到25元退款。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销售假药的商家进行处罚,并对全市销售此类假药的商家采取了清查措施。吉林:药品广告“忽悠”患者将按制售假药论处安徽药监承诺:买到假药 先赔付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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