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在中山三院设齐二药事件纪念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胡军报道:“我建议,在中山三院设立齐二药事件纪念碑!以警示世人,并告慰罹难者!”昨天下午,齐二药受害者律师团代表、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北元,在即将结束庭审发言时喊出了这样一句话。

  陈北元说,发生在2006年的齐二药事件,是一起举世震惊的药品质量公共卫生危机事件,范围波及全国,受害人各省不下数百人,直接致死人数不少于18人,其中广东为重灾区,受害人数64人,直接致死13人。事件性质之恶劣,影响之广泛,为我国医药史上之仅有。

  事件发生致高层震怒,民怨沸腾,并由此事件开始,引发了我国药品体制一次剧烈震动,更引起了国人对我国医药体制的反思。

  陈北元认为,如果大家仍然对如此恶劣大规模产品质量民事侵权事件投鼠忌器,或继续采取鸵鸟心态和绥靖立场的话,那么,假劣有毒药品食品这种恶性案件就可能随时发生,“我们在坐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潜在的受害者”。

  陈北元说,树立纪念碑的目的,是督促我们认真反思并解决问题,我国正处于药品质量事故的高发期,面对假劣药品的药害频繁发生的现实,我们必须要有所作为。陈北元说,虽然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也许有人表示反感,但他仍坚信,“今天产品质量的耻辱,也许可以帮助塑造一个更有质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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