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抗洪有功 如今受贿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4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原荔湾农业水利局副局长袁小莘受贿34万,被判刑3年,百余处级干部旁听庭审

  本报讯 记者胡军、通讯员荔法宣报道:记者从荔湾区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抗洪功臣,原芳村区、荔湾区农业水利局副局长袁小莘,因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工程建设中泄露工程招标信息,帮助他人违规中标,并从中收受贿赂34.5万元,昨日被荔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

  袁小莘曾经是抗洪功臣,2005年在北江抗洪中,袁小莘因为过度劳累,导致胃出血入院,医院曾两次下发病危通知书。之后,袁所领导的“三防办”被评为“抗洪模范单位”,他本人也被评为“抗洪先进个人”,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6年,袁小莘在担任原芳村区农业水利局、荔湾区农业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花地河整治工程、西浦排涝泵站重建工程的便利,在工程招标、工程建设中泄露工程的招标信息,授意刘某、唐某等人挂靠多家公司进行投标;串通负责施工指标代理工作的广东某工程监理公司、广东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理陈某,帮助刘某、唐某等顺利中标,并从中收取刘、唐、陈的贿赂33.5万元。

  2003年1月,在花地河整治中,袁小莘还收受佛山市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工程现场总监彭某的贿赂1万元。

  2007年1月12日,袁小莘东窗事发被荔湾区纪委双规,一周后,袁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

  据袁小莘交代,他所收到的钱都花费在个人消费、日常支出以及与同学共同投资的水电站上。在最后的陈述中,袁小莘悔恨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组织、单位抹了黑。其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他是有功之人,且有自首行为,又能主动退回赃款,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据悉,荔湾区纪委组织了区里100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了该案的庭审。法官点评了袁小莘从“抗洪功臣到阶下囚”的过程,告诫在座的领导不要受“潜规则”影响,做清廉为民的好公仆。

  (winzi/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江南水乡商业开发反思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