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企业不得联手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5日17:21 新安晚报

  继7月30日公布禁止串通定价、联合提价、价格联盟的通知后,发改委8月4日再度要求有关企业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

  国家发改委8月4日专门向媒体公布了一则食品集体涨价的不实报道的处理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价格,但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有关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价格信息要准确、客观,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夸大价格上涨的影响,对不实报道要追究相应责任。

  本报综合新华社等消息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江南水乡商业开发反思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