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新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10:57 扬子晚报

  姜堰市姜堰镇60多岁的刘老汉在土地被征用后,立刻用征地补偿费用置换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他的儿子也经劳保部门免费培训后被推荐就业,一家人失地后收入反而增加了,生活也有了改善。

  姜堰市最近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新征土地的农民实行即征即保,同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对其中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但未能就业的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享受相关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对有就业培训愿望的人员,市劳保部门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免费的专业培训,努力提供相应岗位供其选择。(王 华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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