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一税案”揭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12:08 法制与新闻

  【重案实录】一个曾当过列车长的铁路职工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网罗亲戚、朋友、同事注册了4家公司,表面上销售煤炭、钢材,背地里干的却是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勾当。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们的“业务”遍及全国11个省的400余家公司,目前已查实虚开发票金额2亿多元。

  2007年6月上旬,分别羁押在安徽省巢湖市多家看守所的9名被告人先后接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主犯高国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起公安部挂牌、号称“安徽第一税案”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终于落幕。

  小公司做“大买卖”

  在亲戚朋友眼里,高国伟一直是个能人。1965年出生的他,高中毕业后被铁路系统招工当上了列车员,南来北往跑了几年后便当上了列车长。

  又过了两年,高国伟觉得当列车长太辛苦,稍加活动又坐到了蚌埠列车段劳服公司淮南分公司经理的位置上。高国伟从此进入了商界,在“煤城”淮南结识了不少买卖煤炭的生意人。

  1998年,高国伟开始自己贩卖煤炭。据高国伟自己说,他那些年挣了不少钱,但惟一感到不方便的是,因为自己没有公司,有的单位买了煤炭后索要

增值税发票,他只好托人开发票,除了按票面交税外还要交一笔管理费。

  “特别划不来,有时候一趟生意没什么赚头。”高国伟说,“我很想自己开家公司,就不用求人开发票了。”

  2003年7月,高国伟到安徽省

巢湖市,见退休在家的岳父闲着没事,就鼓动其开办公司。不久,高国伟自己出资 50万元,用岳父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巢湖市天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利公司)。高国伟考虑到自己是合肥列车段的职工,不方便在公司中任职,遂力邀岳父出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休学在家的小舅子任董事长,加上高国伟从淮南带来的 “小弟”郁树新,又聘了一个会计,办公地点在巢湖市某卫生所一间12平方米的小平房里。

  高国伟摆出一副艰苦创业的架势,其实,自从天利公司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资格,他就心里暗暗窃喜,盘算着如何利用领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财。

  淮南人贾昌松曾在高国伟家门口开过饭店,两人很熟悉。得知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既轻松又赚钱,便到离家不远的安徽省长丰县开了两家公司,专事发票买卖,他向多家公司卖出大量销项发票后,需要进项业务填平,便找到高国伟帮忙。两人讨价还价后,商定贾昌松按票面价税总额8%左右的价格用现金付费。高国伟先后虚开了39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总计5 09万余元。

  王胜和高国伟同住一个大院,从小便是朋友。2004年3月,一直想做大生意的王胜在淮南遇见了派头十足的高国伟,请求其“拉兄弟一把”。高国伟问他能不能搞到增值税发票,王胜夸口说“那不是一碟小菜,不过要去深圳”。当天,王胜又向高国伟引见了一个“有来头”的朋友,3个人钻进桑拿室里一番长谈。第二天,高国伟带着王胜飞往深圳。在深圳,王胜从一神秘女子手中开具10张税金达12万余元的发票后,高国伟觉得王胜“也是有两下子的”,便叫他办个假身份证回去一起开公司。

  于是,王胜花了300元钱轻轻松松松地办了两个假身份证,其中一个化名“杨友金”,长丰县居民。2004年4 月,高国伟叫王胜拿着“杨友金”的假身份证注册成立了巢湖市飞鹏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飞鹏公司),由王胜出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每月1000元工资。王胜喜出望外。飞鹏公司的主要业务依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客户也是贾昌松。

  卖出那么多发票后如何抵扣销项税额呢?高国伟有些发愁了,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解决的办法。60多岁的张廷发从事钢材买卖,他从钢材公司购进钢材,销给合肥、淮南一些单位后,一方面赚取每吨一二十元的差价,另一方面因那些单位购进钢材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他就从中“搞个发票钱”。高国伟要张廷发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到自己所办的公司,并约定按票面价税总额4%左右的价格付费给张廷发。于是,张廷发先后从河南商丘、安徽阜阳等地35个企业共虚开200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高国伟的公司。精明的张廷发也从高国伟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价税总额的2%付费,再转手卖给上海翰坤公司,“手续费”却涨到了4%。

  王胜出任飞鹏公司总经理后,频频接受高国伟的指派,远赴甘肃、陕西等地,从煤贩子刘存安手中买回了甘肃省平凉市华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款达188万余元,交由高国伟在巢湖市国税局申报抵扣。

  伪造铁路运输货票

  高国伟的公司卖发票的“业务”越做越大,客户已从省内发展到省外。他觉得从张廷发那里或派王胜买发票,都有不小的成本,大大降低了自己的“利润”。一个偶然的机会,高国伟得知铁路运输货票可以抵扣税款。他便从西安带回了铁路运输货票的样票,打算印刷后予以出售。

  不久,高国伟在淮南郊区找到了一个小印刷厂。厂长名叫杨开胜,50多岁,曾在国营印刷厂干了20多年,管过税务发票的印刷业务,下岗后靠开印刷厂度日。正为没业务发愁的杨开胜见高国伟亲自送业务上门,二话没说就答应可以印刷。两人一番讨价还价后,敲定先印80本,印费1100元。然而,杨开胜只有一台老掉牙的铅印机器,无法承印。杨开胜便带着纸张和油墨找到刚买回一台胶印机的同学朱国,自己动手印起来。朱国见印的是兰州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的货票,就问杨开胜这票能不能随便印,杨开胜说是铁路上的老朋友的事。朱国听后,便开始指导他如何印刷号码。杨开胜印好后,按照“行规 ”丢给老同学每千份10元加工费。

  高国伟拿到铁路运输货票后,找到一个刻章的小伙子,付了1000元,第二天就拿到了“兰州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及下属货运站的10个印章。然后,他敲开了朋友常林庭的家门。

  常林庭在铁路系统一家公司任财务主管,办公室里有两台电脑。高国伟请他帮忙打印些货票,说是多开些货票可以证明自己公司的实力。常林庭终因抹不开面子答应了下来。高国伟把要填写的内容写在纸上,让常林庭趁着周末单位没人用电脑在铁路运输货票上填写收、发货公司等等,最后自己盖上印章。

  第一次叫会计拿着伪造的铁路运输货票去税务局认证时,高国伟紧张得心怦怦直跳,没想到却很容易就通过了认证,抵扣了税款。此后,高国伟胆子越来越大,先后3次叫杨开胜、朱国为其伪造铁路运输货票2万余份,杨开胜从中赚了100 0多元,朱国则收取加工费400多元。

  高国伟开始时叫常林庭填写的铁路站名都是真实的,后来见认证非常容易通过就开始在铁路货票上胡编乱造站名,起始地有“郑州大柳塔”、“郑州府谷”等,后经郑州铁路局证实,根本没有“大柳塔”和“府谷”两个站名。更可笑的是,高国伟开具的铁路货票上的发货人、收货人都是自己的公司。

  据统计,常林庭为高国伟虚开非法制造的铁路运输货票多达13096份,税款总计1046万余元,其中被实际抵扣12946份,抵扣税款1010余万元。高国伟念常林庭开票辛苦,送给他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500元。

  高国伟共为自己的公司虚开伪造的铁路运输货票10624份,税款达846万余元;为贾昌松的公司虚开货票24 72份,税款199万余元。

  再开两家“大公司”

  天利公司、飞鹏公司靠卖发票大捞黑财,高国伟一夜暴富,买了轿车、房子。2004年10月,高国伟将天利公司注销,意欲金蝉脱壳,但不久就发现,只有一家公司不好操作,于是高国伟决计再开公司。

  2005年年初,高国伟来到合肥列车段。曾在他手下当乘务员的雷一鸣见到高国伟一副大老板的派头,便希望投靠他干番大事。高国伟设宴款待昔日同事,在酒桌上商定由他投资在合肥开办贸易公司,并且爽快地答应由有合肥户口的雷一鸣出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随后,他们来到一家代办公司,提出要开办一家注册资金500万元的公司。2005年1月10日,高国伟向代办公司支付了2.5万元手续费,拿到了用雷一鸣身份证在合肥登记的安徽顺合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顺合公司)的所有证照。同年1月29日,高国伟又用施传保的身份证在巢湖设立登记了巢湖市恒久物资有限公司(下称恒久公司),注册资金也是50 0万元。

  一开始,顺合公司领到的是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国伟嘴一撇,说他是做大生意的,要申请10万元版的发票。税务局工作人员说要申请大额发票必须有购销合同,而且合同还要经过公证。高国伟于是叫雷一鸣和王胜一起带着公司的章,和一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又花了500元办了公证,不日便领到了10万元版的发票。

  雷一鸣和他的同事每天呆在办公室里无事可做,每个月都能从高国伟那里领到2000元薪水。高国伟每个月到一趟合肥,带一个会计开具各种各样的发票。税务专管员见进项发票上开具的大都是煤炭,就问高国伟:“巢湖又不产煤怎么到那里买煤?”

  高国伟嘿嘿一笑说:“是转买。”其实,顺合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出后,为抵扣税额,进项发票大都是从飞鹏公司和恒久公司开具的。

  高国伟一边把飞鹏公司、恒久公司、顺合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后卖掉获利,一边让自己的几家公司“互做生意 ”,互开进项发票,达到肥水不外流的目的。为了掩人耳目,高国伟的几个公司共计实缴税款107万余元。王胜交代说:“ 飞鹏公司纳税最多,差点受到税务局的表彰。”

  法院最后认定,高国伟为牟取非法利益和掩盖其罪行,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通过其设立的天利公司、飞鹏公司、恒久公司、顺合公司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并为自己和他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铁路运输货票,另外还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被抵扣税款857万余元,在侦查终结前共挽回损失652万余元,尚有 204万余元无法追回。

  落网半年终认罪

  2005年2月1日,巢湖市国税局稽查局对申报异常的巢湖市飞鹏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中,飞鹏公司以工商年检为名,骗取已送至稽查局接受检查的账目,此后该公司人员下落不明。2005年4月22日,稽查局函请巢湖市警方介入。

  2005年5月8日,巢湖警方在侦查中发现,飞鹏公司进、销项几乎全是煤炭,只有少量的钢材,而且

钢材价格明显太低。从资料上看,钢材应该有大量的库存,经查,该公司的货场是虚假的,事实上无货场,更看不到库存的钢材,销售的大量煤炭不知从何而来。种种迹象表明,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定代表人杨友金(王胜的化名)涉嫌犯罪。

  在对涉嫌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淮南市永生机械配件厂调查时,警方发现该企业有天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钢材价格和飞鹏公司开具给该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雷同,每吨钢材价格只有800余元人民币,而市场时价为每吨 3000余元。

  据此,警方又对天利公司展开调查,股东高国伟的名字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从税务稽查局一份问话材料中,侦查人员发现高国伟又系飞鹏公司的副经理,高国伟在两家公司同时出现,可能涉嫌犯罪,且是关键人物。侦查人员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发现高国伟和一个名叫张廷发的淮南人有联系购买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与此同时,2005年6月26日,长丰县国税局认定贾昌松开办的公司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犯罪,将案件移交长丰警方。警方在6月27日和7月9日先后抓获了曹凯、贾昌松,两人供出了高国伟。

  2005年7月11日,巢湖警方在巢湖市望湖宾馆将高国伟以及随同人员郁树新捕获。同日,张廷发被抓获。

  然而,高国伟落网后,要么装傻,要么将责任推卸到王胜和编造出来的“大老板”身上,一直紧咬牙关,不肯交代犯罪事实。直到王胜、杨开胜、朱国被抓,高国伟才于2006年2月供出了常林庭,案件终于告破。

  经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7年1月19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高国伟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廷发、贾昌松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高国伟表示服判,朱国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2007年6月上旬,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其中,朱国被改判为7年有期徒刑。周瑞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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