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反对 恋人结婚不成欲殉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09:2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齐雪芳 实习记者刘静)“我们那么相爱,为什么她养父母就是不同意呢?”近日,唐山小刚向本报倾诉了这些天他和女友遭遇的感情困扰。他说,女友小美养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让他们心痛,要10万元抚养费他们更拿不出,他和女友不堪压力,商量好携手殉情。

  23岁的小刚和22岁的小美在唐山一家小钢厂工作,半年前,小美刚到钢厂工作,两人便一见钟情,随即坠入爱河。经过半年的相处,两人感情更深,谁也离不开谁。一个月前,两人相约结婚,并告诉了双方的父母,谁知道却得到了小美养父母的强烈反对。小刚说,小美养父母见两人在一起的决心已定,说必须掏10万元的抚养费。

  小刚介绍,小美的养母和她的亲生母亲是姐妹,小美的户口仍在亲生父母那里。虽然他俩的婚事得到了小美亲生父母的同意,但养父母的反对却让他们很伤心。因为他和小美的事,小美和她养父母的矛盾一步步加深。“小美和她养父母根本就没有法律上的抚养关系,他养父母要抚养费用合理吗?”小刚问。

  针对小刚和小美的疑惑,记者联系了高阶律师事务所的赵延军律师。赵律师告诉记者,小美和养父母在法律上并没有亲子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养父母索要的10万元抚养费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小美在法律上对养父母没有返还义务,她和养父母之间只能从亲情角度进行协调。养父母如果认为小美应当担负抚养费用,他们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尽管记者曾多次劝阻,但小刚仍表示,如果他们的婚事得不到小美养父母的承认,他也只好和心爱的人选择一条殉情路。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