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拟定排污权交易办法 造纸等排污行业成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10:26 中国环境报

  李飞 彭岚

  本报讯 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物总量,企业“减排”污染得力,多余指标可卖钱。记者近日从湖北省环保局获悉,《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已初步拟定,待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即将在造纸等重点排污行业开展试点。

  “排污权交易”旨在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物总量。各个企业在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后,若超标排放,则需要购进相应指标或“排污权”;而企业也可将节余出的排放指标进行市场转让,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获得市场收益。

  记者在从省环保局了解到,湖北省即将开展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将进一步推动省内各地小造纸的专项治理。

  按照省政府计划,全省今年列入小造纸专项治理计划的119家小造纸企业关闭后,年减少排放2.59万吨化学需氧量,占减排总量的3~4%。这2.59万吨的排污权将属省环保局所有。以后新上的建设项目,可以向省环保局购买这些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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