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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凉风”何时吹拂南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10:35 江西商报
江西商报首席评论员江舟 入夏以来,各地高温频现引发“四大火炉”的评选。老第四“火炉”南昌似乎比较理性。它既不像南京、重庆、武汉 等老三大“火炉”拒绝“火炉”称号,也不像上海、广州、杭州等“新丁”热衷于新一轮的四大“火炉”评选。 据灾难性天气气候专家称,科学上用出现35℃以上高温日的多少来衡量一个城市的炎热程度。气象资料表明,今年 7月份,南昌高温天气持续了20天,日平均温度为30.9℃。7月29日,南昌市最高气温达40.1℃。从今年大暑至 今,南昌市至少有6人中暑死亡。2003年夏,南昌市有22天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9.7℃,地面最高气温超过60 ℃。从历史和现实看,无论南昌能否入选新“四大火炉”,都是一个“热”字了得的城市。市民有理由期待,“法律性凉风” 吹拂南昌。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唯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显 然,《暂行条例》所反映的是中国半个世纪前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与今天的社会发展状况已经脱节,也与当前日益多样化 的行业发展和越来越复杂的劳动关系不相适应。 越来越明显的“温室效应”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共识归共识,行动归行动。上面不动下面就不动,上面动了下面 仍然等待观望,这是一些地方官员不从变动的客观事实出发,不考虑气温逐年升高这一严酷现实,不“以人为本”的真实写照 。我们不是讲“与时俱进”吗?面对一年又一年、一波高一波的热浪,我们在防暑降温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什么就不能与时俱进 呢?也许夏有空调、冬有暖气、对四季变化渐趋淡忘的某些官员,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件事。而对许多城市的普通民众(特别是 弱势群体),一年一度的炎热夏季,简直就是一场民生劫难,更是对个体生命的严峻考验! 高温下的重庆终于“觉醒了”。为保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重庆已经完成了高温保 护地方立法工作。素有“火炉”之称的南昌恐怕也应该认真想一想,将“高温权益”纳入到公共利益的管理范畴中去,加大与 此相关的立法进程和立法力度,尽快从法律层面上对“高温权益”予以强制性界定,对用人单位形成强制性约束。 今年3月,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面推出了2007—2011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 项目的公告公布后,市民反响热烈。建议出台《南昌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条例》呼声甚高。但却不知下文如何,“法律性凉风 ”何时吹拂南昌? 高温不亚于一场灾难。著名的肯林堡理论的精髓是:“热浪是一种特别的灾难,因为主要针对穷人”。12年前的7 月,热浪灼烧芝加哥城,短短4天内就有700多人死亡。纽约大学社会学家肯林堡在研究惨痛教训后,严厉批评芝加哥与其 他城市官员指出,“必须将热浪作为芝加哥的社会灾难问题看待。”而如今的芝加哥,在肯林堡理论影响下,已经构建了一整 套热灾管理体系。这套体系对我国许多城市应对热浪袭击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南昌需要将“热灾主要针对穷人”的肯林堡理 论更加明晰化,使高温立法变得更加务实,让所有劳动者尤其是虚弱群体在热浪中吹到法律性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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