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制定方案界定物价上涨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17: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8月7日消息 (记者郭威) 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一个时期,个别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有的企业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有的制造涨价谣言。因此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展开价格专项检查,保障价格秩序不受干扰。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对本地区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重点品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识别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决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建立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对此,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国家《通知》要求,近日他们会制定出详细的检查方案,并对涨价范围给予细致界定,严格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这样将便于日后对价格波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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