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院携假公函出国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2:05 新京报

  

安徽检察院携假公函出国游
安徽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徐文艾。据报道,徐曾在安徽省检察院主管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等。

  本报讯 昨日,中纪委就安徽省副检察长徐文艾违规组团出国旅游问题做出通报。按照中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安徽省纪委的查处结果,最高检、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考察团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

  中纪委通报称: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11月21日,考察团全体成员由赫尔辛基回国。该考察团及有关责任人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经办人收受贿赂,审批人员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事实。

  经办检察员涉贿交司法机关

  通报认为,安徽省检察院这起案件是一起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件,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今年4月,最高检提请安徽省人大罢免徐文艾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6月,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在闭幕前,做出罢免徐文艾的决定。同时,安徽省委决定给予徐文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今年6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还决定:本次违规组团旅游事件的经办人、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员叶彬因涉嫌受贿被免去职务。昨日中纪委也通报称,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做出书面检查。

  中央对于公款旅游的治理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

财政部就曾发文,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制止以会议等名义公款旅游,地方性禁令也频繁出台,然而依然有恶性案件曝出。在通报中,中纪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安徽省检察院的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制止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本版稿件/本报记者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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