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严禁参与物业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2:10 北京晨报

  本市首部物业保安服务标准出台

  权威发布★市质监局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禁止物业保安以任何形式参与纠纷,物业保安服装禁止与军、警服相同、相似,物业保安须掌握一定的防卫和擒拿技能。市质监局昨天发布了《物业保安服务质量要求》地方标准,这是北京首次出台物业保安服务质量的地方标准。新标准由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负责执行落实,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三部门将以检查和抽查的方式监督《要求》的执行情况。业主也可向市质监局、市建委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

  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工程师宋国建称,此次的标准围绕维护业主权益,规范和提升物业保安的服务质量,对物业保安提出了职责服务、技能水平、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上的要求。《要求》规定,物业保安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纠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打骂服务对象,不得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宋国建解释说,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防止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冲突时,物业公司将年轻力壮的保安作为对抗业主的力量。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