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账侵吞巨额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4:10 深圳特区报

  制假账侵吞巨额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涉贪607万元受审

  【本报讯】(记者吴涛实习生刘青)身为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人员,利用其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607万元,为了掩人耳目,还采取做假账虚列支出、虚假负债、重复列支等手段冲抵所转移占有的注册资本金。昨天,涉嫌贪污的被告人崔永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崔永波原来是中国惠通(集团)公司深圳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通公司)贸易二部经理、中国惠通(集团)深圳公司惠通电子厂(以下简称惠通电子厂)负责人。2005年4月因挪用资金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涉嫌犯有贪污罪,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并由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6月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崔永波将深圳惠通公司投入的注册资金607万元中的401万余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在承包经营期间拖欠深圳惠通公司的部分借款。其余款项则大部分分别转至其控制下的深圳市兴力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庆达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银行账户内或者提现。

  为了掩盖上述事实从而实现非法占有目的,崔永波授意惠通电子厂会计赵某重新建立财务账目,采取做假账虚列支出、虚假负债、重复列支以及将承包经营期间支出列入非承包经营期间的账目内等手段,冲抵上述转移占有的注册资本金共计人民币529万余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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