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蓄滞洪区补偿资金一卡式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15:35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8月8日电 (记者 蔡敏) 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负责人8日在全省2007年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会上介绍,补偿工作将实行三榜公示制度,补偿资金将实行“专户管理”“一卡式发放”。

  安徽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效武介绍,淮河流域蓄滞洪区补偿工作中,居民财产损失核查是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的,财政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省、市、县各级都有各自的核查职责。乡、村要组织村民组将核查的损失实物量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居民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居民无异议的,上报县补偿领导机构。

  县、乡要组织有关人员将核查的实物量、损失价值和补偿资金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居民有异议的,由县补偿领导机构组织乡(镇)、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居民无异议的,县政府应当按照补偿标准,逐级上报。

  在发放补偿资金前进行第三榜公示,每一榜都要直到居民无异议后再继续下一步工作。

  安徽省政府有关部门将核查后的补偿方案上报国务院,并抄送

财政部、水利部。之后,再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补偿方案,下发资金。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广寿介绍,蓄滞洪区补偿资金要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乡(镇)政府要负责统一编制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并报县级补偿领导机构审定。补偿资金要按照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到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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