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将对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透露,药监局为开展企业信誉建设,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另外药监局还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进出口管理,建立危险产品的召回制度。

  颜江瑛介绍,为了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制定和下发《特别规定》的实施细则。同时,今后监管职能部门,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时候,可以进入经营生产场所实施检查。

  药监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将实行进出口管理,对危险产品实行召回制度。在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年底前,准备基本建立起县乡两级的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和应急体系。

  中央和地方政府准备投入88亿元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资金将用于国家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改造、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建设、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项目,其中有一部分项目将落户北京。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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