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录取生退档须交书面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02:2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灵)本市中考招生工作已接近尾声,记者昨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中考录取将继续控制学生的二次流动,考生如放弃录取要求退档时须提出正当理由,并向录取学校递交书面申请。

  市中招办要求,中招录取结束后,确有原因不能报到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学校递交书面申请,说明不报到的正当理由,经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后,可由招生学校办理退档事宜。10月31日后仍没有报到的考生,报名材料将被退回考生所在区县中招办。

  按照规定,没有递交申请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退档手续。各招生学校不能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且未办理退档手续的学生,也不得让学生先上课后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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