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我省确定时间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10:11 生活新报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工作,目前淘汰时间表已经敲定。

  据悉,今年12月31日前将重点淘汰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2006年以后违法新建(包括恢复重建)的立窑。到2010年,全省将完成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不少于1064万吨。

  省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没有完成关闭或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目标的州、市,不予核准新上水泥项目。

  此外,对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按照要求关闭或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20元,在实行差别电价3个月后,仍没有按照要求关闭或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企业,将依法停止电力供应,税务机关取消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

本报记者 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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