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所有医院将设监督协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魏铭言)北京市所有医院将设医疗机构监督协管员。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日表示,监督协管员将协助医院法人,落实医院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涉及的专业性法律规范等。

  依法开展医疗活动是保障医疗安全最基本的要求。为此,根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方案》,北京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北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应设专(兼)职的医疗机构监督协管员,协助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落实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能力。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称,对医疗机构监督协管员将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协管员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学习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培训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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