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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财害六命 四恶魔全部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04: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省高院昨日对何小峰等人制造的系列劫杀案终审宣判 从去年11月起,宜宾、成都、资阳等地相继出现手法极其残忍的抢劫杀人案件。昨日,省高院对该犯罪团伙成员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史辉4人作出终审判决:4人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等被依法判处死刑。省高院法官介绍,涉案团伙成员全部宣判死刑的案件在我省近十年来的刑事案件中极其罕见。 录像定凶 三地六案是同一团伙所为 从去年11月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成都、资阳、宜宾等地相继出现了几起单身女子被劫杀的案件。案件惊人相似的是,均是选择衣着较好的单身背包女子下手,强行拉上车实施抢劫并残忍杀害。除了抢走现金,凶手还将抢来的银行卡在各地银行提取现金。刑侦人员在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时发现,提款的男子均穿着阿迪达斯的运动装并戴一顶鸭舌帽,难道三地六起案件是同一犯罪团伙所为? 案件引起了四川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督办至资阳市相关部门。办案民警经过一个月的排查,无业人员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史辉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今年1月5日,4人在一天内先后落网,并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罪大恶极 四人终审被判死刑 据交待,从2006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期间,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史辉先后在资阳市、成都市、宜宾市等地结伙抢劫6起,共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5.4万余元。抢劫得手后,将6名抢劫对象全部杀害。 今年2月13日,资阳市中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何小峰等4人死刑。蓝勇与刘史辉提出上诉,称他们故意杀人是在何小峰胁迫下参与,作案过程中一切听从何小峰安排,是从犯。且刘史辉归案后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从轻判决。昨日,省高院法官宣读了终审判决,认为4人在抢劫杀人过程中都积极主动参与,没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且4人的手段极其残忍,又均有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终审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宣判现场 死者家属泣不成声 昨日下午2时30分,省高院对该团伙进行终审宣判,被害人的家属也专程从宜宾等地赶来。何小峰、何泽明等4人被法警押上法庭时,旁听的被害人亲属一看到杀害自己亲人的凶手出现,忍不住哭出声来。当法官宣读到自己亲属遇害的具体情况时,被害人家属更是泣不成声。“你们把我们的弟弟还给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杀害他啊!”一旁听的妇女忽然哭着喊道。据了解,这名妇女的弟弟吴雍强是这六起系列劫杀案中的最后一名被害者,也是被害者中唯一的男性。 50分钟的宣判,都在被害人家属的哭声中进行。当4人被法警押离法庭时,被害人的家属情绪激动,纷纷拿起矿泉水瓶子砸向4人。“就算把他们千刀万剐也不能消除我们的恨,他们夺走了我们最亲的人。”被害人李群华的妹妹李群英告诉记者。 无力赔偿 启动刑事救助制度 “我的丈夫吴雍强一直从事酒代理,收入不菲,是家中的顶梁柱。”吴雍强的妻子赖泳告诉记者,丈夫卡中的6万余元被犯罪嫌疑人一取而空,他们的女儿才9岁,需要抚养费用。而被害人邹芬还有一个年仅3岁的女儿。据介绍,此案被害人年龄都不大,都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者。此案6名被害人的19名家属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总计31.6万余元。 省高院法官告诉记者,由于所抢财物已被罪犯挥霍一空,罪犯几乎无可执行财产,省高院将对此案的遇害人家属启动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被害人家属讲诉 亲人的“最后一面” 酸楚 妈妈不在了,3岁女儿还在想她 “娃娃到现在还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了,我们只好欺骗她说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张钦是此案第一个被害人邹芬的丈夫,他们的女儿囡囡(化名)今年才刚满3岁。去年11月23日,他下班回家后一直不见邹芬的踪影,打她电话发现已经被设置成了呼叫转移。原来,何小峰等4人共同商议实施抢劫,目标为单身的、衣着较好的背包女子,当日邹芬下班回家途中被他们盯上,4人用租来的面包车将邹芬强行拖上车,实施抢劫后将其残忍杀害。“妻子失踪了十几天都一直没有音讯,知道妻子出事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了。” 昨日下午,张钦抱着女儿旁听了省高院的终审宣判。由于法庭禁止娃娃旁听,张钦只好抱着囡囡在法庭门口听完了近50分钟的宣判。3岁的囡囡告诉记者:“我想妈妈。”她那稚气的声音令记者心中感到一阵酸楚。 悲痛 一家人到英国旅游成了永远的梦 “妈妈当天到学校给我送了一些生活用品,还和我一起商量寒假一家人去英国旅游的事情,想不到这竟成了我和妈妈的最后一面。”12岁的李楷(化名)就读于资阳市某中学,是被害人李群华的儿子。说起去年12月6日发生的事,李楷眼睛湿润了。他告诉记者,妈妈在外经营生意,他就读的学校是寄宿式的,每周三下午5时是学校规定的家长探望学生时间。当日下午5时许,妈妈给自己送来了生活用品后,本来父亲打电话约她一起去吃火锅,但她拒绝了,并准备去看望在附近经营水果摊的她的妹妹李群英。 当晚7时许,李群华在资阳市雁江城区西门市场外停车休息,被何泽明、何小峰、蓝勇发现,3人立即拉开车门上车对李群华实施抢劫后并将其残忍杀害。 哀伤 独子遇害,母亲天天以泪洗面 “吴雍强是我们唯一的弟弟,才36岁,就这么走了!”昨日,吴雍强的两个姐姐和妻子赖泳专程从宜宾赶来,哭着听完了宣判。赖泳告诉记者,去年12月12日晚上8时,她和丈夫接了女儿回到家中,因吴要见客户,便驾车离开了家,谁知就再也没有回来。原来,吴雍强刚离开家不久,就被正在宜宾寻找“目标”的何小峰等4人盯上,4人趁吴雍强下车与人交谈之际,用非法购买来的手枪将其挟持上车并迅速逃离。4人驾车到成都市锦江区某工地围墙外将其残忍杀害,取走了被害人银行卡上的数万元并将车藏匿。吴雍强失踪后,赖泳四处查找丈夫的行踪,在丈夫失踪后的第3天晚上,她在电视上看到丈夫被害的消息,痛不欲生。 吴雍强的姐姐告诉记者,得知唯一的儿子遇害,原本身体健康的母亲天天以泪洗面,身体每况愈下,于今年5月13日医治无效死亡。 ○罪行录(部分) 案件一 2006年11月25日晚,何小峰、何泽明驾驶租来的面包车来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次日凌晨1时许,两人发现龙泉某幼儿园教书的杨菊梅独自一人在龙泉镇酱园街边,两人强行将其掳上车,抢走其现金、手机,并逼问出银行密码后,将其残忍杀害。 案件二 2006年11月28日深夜,何小峰、何泽明和蓝勇驾驶租来的北京现代轿车,在成都市一街道将谢伦燕强行拖上车后,抢走其手机、现金、首饰、银行卡等,并逼问出银行密码后,将其残忍杀害。 案件三 2006年12月4日晚,何泽明、何小峰、蓝勇等三人驾驶租来的面包车,在资阳市雁江城区鱼市口时发现被害人陈术,将其强行拖上车后,实施抢劫并残忍杀害。 省法 本报见习记者 蔡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