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元生活补助 一拿就是2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07:39 南京晨报

  晨报讯 “10块钱,现在连斤肉都买不到。不给我涨补助,我还怎么生活呢?”近日,家住雨花台区共青团路4村某幢106室的陈奶奶,来到南京市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要求打官司状告南京某剧团,要求团里再给她涨点生活补助费。

  “儿子死后,这10块钱一月的补助,我都拿了24年了。”陈奶奶说,她原有一子姓王,生前是南京市某剧团的演员。1983年,儿子随团到上海演出,演出前就身体不好,但敬业的儿子是带病坚持上台演出。演出回来后,儿子即因病治疗无效死亡。当时鉴于陈奶奶无业,只有一个王某儿子。剧团领导书面决定:“每月给付陈奶奶10元生活补助费”。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10元生活补助已经无法维持陈奶奶的基本生活开支。陈奶奶多次找到剧团,向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增加生活补助费,但均被拒绝。

  白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陈奶奶的案情十分关注,援助中心律师分析后认为,陈奶奶儿子王某系非因公死亡,且去世已有几十年,剧团领导也换了好几届,诉讼解决很困难。特别是目前国家只针对企业非因公死亡职工需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尚属空白。陈奶奶一案打起官司来败诉可能性极大。

  法援律师认为,陈奶奶案件唯有采取非诉讼调解手段,通过情与法相结合,才能解决陈奶奶的生活费问题。近日,承办律师经充分准备,冒着高温天气,多次前往剧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增加生活补助费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从2006年8月份起,剧团每月付给陈奶奶200元生活补助费。为使陈奶奶每月能够及时方便地领取补助费,经承办律师提议,剧团决定每月主动将钱打到陈奶奶新设立的专用银行卡上。

  近日,陈奶奶获悉自己24年未变的生活补助费增至200元时,老人含着激动的泪水向白下法律援助中心送去了一面锦旗。

  作者:周焱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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