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妻子回家 却将岳父打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07:39 南京晨报

  “这事是我儿子不对,我愿意掏钱替他赔,请求检察官给他一次机会。”近日,家住高淳县阳江镇村的孙老汉来到高淳县检察院,表示愿意出钱为打伤老丈人的鲁莽儿子孙某赔偿。昨日,记者从高淳检方获悉,考虑到孙某故意伤害案发生后家庭面临的生活窘境,检方已通过委托调解机制,向法院提出给予孙某缓刑处理的建议。

  “都怪我,他们才成了这样。”孙某被捕后,妻子李某十分后悔。原来,两年前,孙某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赌气离家到深圳打工。今年4月25日,得知妻子已经回来住在老丈人家的消息后,思妻心切的孙某便到老丈人家中想接妻子回家。

  刚进老丈人的家门,心疼女儿的老丈人便狠狠指责孙某的不是,孙某不服,和老丈人发生了口角。老丈人见孙某态度不好,更加生气,上前与女婿撕扯起来。撕扯中,孙某将老丈人推到在地,致老丈人头部着地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5月10日,孙某被高淳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批捕。此案在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孙某的丈母娘已去世,60多岁的老丈人目前和他80多岁的老娘生活在一起,老丈人因重伤生活不能自理,暂时全靠孙某的妻子在娘家照料着。

  办案检察官认为,如果此时将这个案子就事论事提起公诉,孙某夫妻俩的关系可能会继续恶化,其岳父也有可能因孙某被判刑而得不到赔偿,进而可能因家庭矛盾引发社会问题。

  综合以上情况以及涉案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案件承办人决定根据宁检会 2007 1号《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将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委托本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日前孙某的父亲为儿子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根据协议,孙某将赔偿岳父各种费用4.5万元。协议签订之日,孙某的父亲已经为儿子支付了部分赔偿。孙某的妻子也表示,丈夫出来后,她愿意回去与他重新好好生活。

  此案的承办检察官表示,致人重伤的起点刑是3年以上。本案是因为夫妻纠纷而引发,而案发后孙某又主动投案自首,且家人已主动承担起对受害人的赔偿,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在提起公诉时向法庭提出缓刑建议,以便孙某回家后,能够通过劳动所得,与妻子共同承担起照料岳父、履行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丁晓头 周焱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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