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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在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11:07 新华网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盛大节日。美丽的内蒙草原生机盎然,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在这喜庆的时刻,隆重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具在特别重要的意义。在此,我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曾庆红同志的委派,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中央代表团全体成员,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庆祝大会上,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6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总结了内蒙古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内蒙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内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也是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60年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由此,开启了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新纪元,开创了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幸福新生活。60年来,内蒙古经济繁荣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安居乐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60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新鲜经验,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先进典型。从“草原英雄小姐妹”龙梅和玉荣,到“党的好干部”牛玉儒;从“草原文艺轻骑兵”乌兰牧骑,到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持为各族群众办好事的包头钢铁公司,这些先进典型、感人事迹,流传久远、深入人心。人们不会忘记: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内蒙古人民尽管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和生活压力,却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无私养育了来自沿海的3000多名汉族孤儿。人们不会忘记:在十年动乱期间,内蒙古尽管遭受了极“左”劫难,但全区各族人民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共产党、依靠共产党、拥戴共产党。周恩来总理曾经深情地说,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是好的,他们都是心向毛主席、心向北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回顾历史,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壮丽诗篇,就是一部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生动教材,堪称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典范。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是党和国家推进民族工作、发展民族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度重视,充分展示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今天的表彰大会,是对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成就的一次大检阅,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的一个新起点。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是内蒙古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先锋,是各族干部群众的学习榜样。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万众一心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要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这是推进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要求。要着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充分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权利。内蒙古曾经为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范例、创造了经验,今后要继续探索,继续发挥示范引路作用。要着力抓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权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各族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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