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记者等组团游被收附加费 据称因不盲目购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左林)教师、医生、律师、记者这些群体由于维权意识高、不盲目购物而在旅行社遭遇“职业歧视”。昨日,北京部分旅行社表示,这些人群组团参加港澳游、泰国游,地接社要加收数百到上千的“附加费”。

  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被认定为消费能力弱,南京部分旅行社对教师、记者团加收费用数百元,以弥补这部分人群不购物、旅行社没有回扣的“损失”。昨日,记者致电北京多家旅行社,北京青年旅行社、凯撒国旅等多家旅行社均表示,从几年前开始,对教师、医生、律师、记者组团出行都会收取附加费。

  “这部分钱都是给地接社的。”昨日,北青旅工作人员表示,教师、医生、律师等组团参加港澳、泰国游,每人多收400元附加费,“一直都是这样。”原因是这部分人

维权意识高、爱投诉,并且很少购物。凯撒国旅工作人员也表示,泰国地接社要求对记者、律师、教师多收团费,数额视停留时间和是否有购物项目而定。捷达假期对记者组团参加港澳5日游,除了1900元团费、690元自费项目,每人加收1200元附加费。

  “这些人购物总是达不到‘要求’。”凯撒国旅工作人员透露,在团费普遍较低、购物项目较多的港、澳、泰等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由于无法从购物回扣中弥补超低团费的亏损,只有用附加费方式提高团费。

  市民耿先生是一名记者,他表示投诉、不购物都是游客权利,旅行社无权对部分群体多收费。对旅行社声称的不收回扣就会亏损,耿先生表示,“超低团费也是旅行社自己定的,游客宁可收费合理、透明,也不愿遇到收附加费的事情。”

  市旅游局 收附加费“无法可依”

  昨日,北京市旅游局下属的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旅游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加收“附加费”一事早有耳闻,但国家旅游局目前对此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如果附加费在双方合同中事先有所约定,旅游管理部门“是无法进行处理的”,但如果旅行社是在游客出发之后临时提出收费,游客可就旅行社违反合同向相关部门举报。

  “附加费问题的本质是恶性竞争。”该工作人员表示,部分旅行社为争取客源,把团费压到不正常的地步,所以只得靠购物回扣赚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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